什麼時候需要寫借據?

只要涉及金錢借貸,不論金額大小都建議寫借據。常見的情境包括:

很多人礙於情面不好意思寫借據,但借據是保護雙方的工具 — 不只是保護出借方,也保護借款方(避免被多收利息或被追討超過約定的金額)。

借據的必備要素

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據應包含以下內容:

1. 雙方身份資訊

2. 借款金額

3. 借款日期與還款日期

4. 利息約定

5. 還款方式

6. 簽名與日期

加分項目(強烈建議)

常見問題

借據一定要公證嗎?

不一定。未經公證的借據仍具法律效力,可在訴訟中作為證據。但公證後的借據有一個大優勢:可以直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,不需要先打官司再執行。公證費用依金額而定,通常在幾千元不等。

借據要寫幾份?

建議至少一式兩份,出借人和借款人各持一份。如有見證人或保證人,可增加份數。

口頭借錢有法律效力嗎?

台灣民法規定消費借貸為「要物契約」,金錢交付即成立。所以口頭借錢也有法律效力。但問題在於訴訟時很難舉證。強烈建議書面留存,至少保留轉帳紀錄或通訊軟體的對話記錄。

借據過了追訴期怎麼辦?

一般民事債權的消滅時效為 15 年(民法第 125 條)。利息請求權的時效為 5 年。超過時效後債務人可以主張拒絕清償,但債務本身不會消滅。

電子借據有效嗎?

有效。台灣電子簽章法承認電子文件的法律效力。使用 NowTo IOU 建立的電子借據包含時間戳記和雙方確認,可作為有效證據。